新闻资讯
澳门云顶集团进入官网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 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决议公告
发布时间:2024-03-29
  |  
阅读量:
字号:
A+ A- A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4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董事,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10号院5号楼711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董事7名,实际出席董事7名。会议由董事长张威主持。公司全体监事,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宁辉东,董事会秘书葛瑞鹏及有关人员列席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和《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全文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2023年年度报告摘要详见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及《上海证券报》《中国证券报》《证券日报》《证券时报》。本议案已获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事先认可并经全体委员同意。

  (二)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

  (三)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本议案已获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事先认可并经全体委员同意。报告全文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六)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述职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七)审议通过《关于为公司董事、监事及高级管理人员购买2024年度责任保险的议案》。同意公司在中国平安财产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为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购买2024年度责任保险,保险费不超过126,000元;董事会授权董事长具体负责签订事宜。

  (八)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董事会关于公司独立董事独立性自查情况的专项评估意见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九)审议通过《关于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公司对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履职情况评估报告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修订后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工作细则》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一)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修订后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提名委员会工作细则》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二)审议通过《关于修订的议案》。修订后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薪酬与考核委员会工作细则》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三)审议通过《关于制定的议案》。《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工作细则》与本公告同日披露于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

  (十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4年生产经营计划的议案》。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

  (十五)审议通过《关于撤销西南分公司及西南区域营销中心与高原铁路工程建设指挥部合署办公的议案》。

  (十六)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1.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21,551,588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013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225,043,175.86元;本次利润分配将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如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2.以现金进行分红,并委托中国证券登记结算有限责任公司上海分公司代理A股分红事宜;3.按照财税〔2018〕85号文、财税〔2015〕101号文、国税函〔2009〕47号文等国家有关税收政策规定代扣代缴所得税;4.授权董事长在法律法规规定的时间范围内决定利润分配股权登记日;5.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年度利润分配方案公告》(编号:临2024-019)。

  (十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由于董事杨峰为关联董事,此项议案回避表决。本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具体内容详见公司于同日在上海证券交易所网站披露的《中铁高新工业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公告》(编号:临2024-020)。

  (十八)审议通过《关于在工商银行等金融机构办理各类信贷业务的议案》。同意:1.公司在工商银行、农业银行、中信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等9家银行申请共计不超过人民币195亿元综合授信额度,并在授信项下开展包括但不限于流动资金、银行承兑汇票、商业承兑汇票、保函、保理、贸易融资、信贷证明、资产证券化等银行授信范围内允许办理的各类信贷业务,具体授信额度、品种及期限以各银行实际审定结果为准,具体信贷业务及金额将根据公司业务实际需求来确定;2.公司各子公司使用公司在农业银行、北京银行、平安银行、华夏银行、交通银行、建设银行6家金融机构办理的授信额度;3.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次利润分配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具体日期将在权益分派实施公告中明确。

  ●在实施权益分派的股权登记日前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本年度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2.91%,低于30%,主要原因是公司受所处行业特点、自身发展阶段和经营模式影响。

  经普华永道中天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审计,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母公司报表中期末可供分配利润为1,926,442,847.44元。经董事会决议,公司2023年度拟以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登记的总股本为基数分配利润,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如下:

  公司拟向全体股东每股派发现金红利0.1013元(含税)。截至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21,551,588股,以此计算合计拟派发现金红利225,043,175.86元(含税)。本年度公司现金分红占2023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净利润的比例为12.91%。

  如在本公告披露之日起至实施权益分派股权登记日期间,公司总股本发生变动的,拟维持分配总额不变,相应调整每股分配比例,并将另行公告具体调整情况。

  报告期内,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3,816,437.11元,公司拟分配的现金红利总额225,043,175.86元(含税),占本年度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比例低于30%,具体原因分项说明如下:

  一方面,宏观经济形势预期转弱、需求不足的现实将持续,基建领域进入深度调整期,整体增速变低,客户的压力逐步向公司传导,公司运行面临较大的资金压力和高质量成长压力,这些压力对公司价值创造能力和资金运作能力提出更高要求。另一方面,国内经济整体回升向好,长期向好的基本面并未改变,基础设施建设仍是当前稳投资、惠民生、补短板的重要手段,一系列重大工程重大项目将稳步实施,国内建筑市场规模仍将保持高位,国家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这些重大战略调整和政策部署都为公司发展创造出更大市场需求和发展空间,这同样对公司营运资金管理提出了更高的要求。

  近年来,公司在应对经济下行、行业竞争等风险挑战中,规模实力、技术优势、品牌信誉和抗风险能力持续增强。一方面,公司作为资本密集型的大型高新技术企业和高端装备制造业,承担着国家推进现代化产业体系建设和发展新质生产力的重大战略部署,另一方面,公司始终以高质量发展为首要任务,坚持“稳中求进,以进促稳、先立后破”,始终瞄准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的四大未来发展方向,以建设“产品卓越、品牌卓著、创新领先、治理现代”的世界一流工业制造企业为发展目标,以“一利五率”为牵引,全力以赴抓战略实施、深化改革、创新发展、风险防控,着力实现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因此从国家新质生产力的发展和公司自身转型升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都需要进行较高的资金投入。

  2023年度,公司实现归属于上市公司股东的净利润1,743,816,437.11元,同比减少7.03%;经营活动产生的现金流量净额635,928,648.86,同比减少47.75%。近年来,公司新签合同额、营业收入规模增长较快,长周期产品占比上升,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增大;加之产业链上游资金普遍趋紧,造成公司应收账款和存货占用加大,公司用于维持日常经营周转的资金需求量较大。

  结合公司所处行业特点及自身发展阶段以及公司的资金需求安排,综合考虑投资者长期利益,实现企业长期、健康、可持续发展,公司提出上述2023年度利润分配方案。

  1.公司经营规模持续扩大,营运资金需求增大。近六年,公司长期资产投入持续增加,营业收入年均复合增长率达11%以上,公司营运资金需求快速增大。

  2.推动新兴产业板块项目落地资金需求增大。为大力发展新质生产力,打造未来发展的新引擎,公司正稳妥推进已经决策的相关战略投资,推动环保、服务等具有新质生产力的业务加快发展,相关业务后续需要投入大量资金。

  3.研发费用投入资金需求增大。为推进产品升级和技术升级,迈向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服务化的发展方向,公司将继续加大研发投入,推进核心产品关键技术攻关和核心业务的提质增效转型升级,预计未来研发投入资金需求将逐步增加。

  4.产业投资有序落地,资金需求增大。公司积极探索以多元股权等方式助推产业发展,同时以横向拓展和纵向延伸现有产业链为基准,稳妥推进产业投资落地,增强企业长期发展能力,相关投资业务资金需求增大。

  综上所述,公司留存的未分配利润一方面用于补充营运资金,另一方面用于对具有新质生产力的新兴产业板块的研发和产业投资。围绕国家重大战略部署和“十四五”规划,公司将紧抓当前经济发展重要战略机遇期,积极参与国家基础设施建设,为进一步增强公司的核心竞争力,留存收益将用于公司战略发展和日常经营周转。公司积累的留存收益属于全体投资者,公司将不断提高资金运营效率,提升公司整体盈利水平,更好地回报广大股东。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7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本方案符合公司章程规定的利润分配政策和公司已披露的股东回报规划。

  公司于2024年3月28日召开了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以3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充分考虑了公司的行业特点、发展阶段和自身经营模式、未来的资金需求等因素,不会对公司经营现金流产生重大影响,不会影响公司正常经营和长期发展。

  本次利润分配方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后方可实施,请广大投资者注意投资风险。

  本公司董事会及全体董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公司与关联人之间发生的日常关联交易包括采购、销售商品,接受、提供劳务,提供租赁、承租及其他服务,金融服务等,均为公司日常经营活动所需,对公司的正常经营和财务状况无重大影响。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2024年3月28日,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以6票同意、0票反对、0票弃权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关联董事杨峰已回避表决。该议案已经董事会审计与风险管理委员会全体委员同意,并经独立董事专门会议全体独立董事同意。

  《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尚需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关联股东将在股东大会上回避表决。

  公司第八届董事会第二十五次会议和公司2022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通过了《关于公司2022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对公司2023年与关联人的日常关联交易事项及金额进行预计。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的预计和执行情况具体如下:

  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和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的总承包;上述项目勘测、设计、施工、建设监理、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的分项承包;土木工程专用机械设备、器材、构件、车辆和钢梁、钢结构、建筑材料的研制、生产、维修、销售;房地产开发、经营;进出口业务;汽车(含小轿车)销售;电子产品及通信信号设备、交电、建筑五金、水暖器材、日用百货的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本公告日,中铁工为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国中铁”)的控股股东,中国中铁为本公司控股股东,本公司为中铁工间接控股的公司,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铁工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中铁工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经营范围:土木工程建筑和线路、管道、设备安装的总承包;上述项目勘测、设计、施工、建设监理、技术咨询、技术开发、技术转让、技术服务的分项承包;土木工程专用机械设备、器材、构件、钢梁、钢结构、建筑材料的研制、生产、销售、租赁;在新建铁路线正式验收交付运营前的临时性客、货运输业务及相关服务;承包本行业的国外工程,境内外资工程;房地产开发、经营,资源开发,物贸物流;进出口业务;经营对销贸易和转口贸易;汽车销售;电子产品及通信信号设备、交电、建筑五金、水暖器材、日用百货的销售。(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中国中铁为上海证券交易所上市公司,根据中国中铁《2022年年度报告》,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国中铁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61,316,584万元,负债总额为119,010,694万元,净资产为42,305,890万元,资产负债率73.77%;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115,435,849万元,净利润3,497,213万元;根据中国中铁《2023年第三季度报告》,截至2023年9月30日,中国中铁的资产总额为173,914,790万元,负债总额为129,048,843万元,净资产为44,865,947万元,资产负债率74.20%;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88,452,048万元,净利润2,631,986万元(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日,中国中铁持有公司49.13%股份,为公司控股股东,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国中铁及其控制的其他企业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中国中铁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经营范围:对成员单位办理财务和融资顾问、信用鉴证及相关的咨询、代理业务;协助成员单位实现交易款项的收付;经批准的保险代理业务;对成员单位提供担保;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委托及委托投资(固定收益类);对成员单位办理票据承兑与贴现;办理成员单位之间的内部转账结算及相应的结算、清算方案设计;吸收成员单位的存款;对成员单位办理及融资租赁;从事同业拆借;承销成员单位的企业债券;有价证券投资(固定收益类);成员单位产品的买方信贷及融资租赁业务。(市场主体依法自主选择经营项目,开展经营活动;依法须经批准的项目,经相关部门批准后依批准的内容开展经营活动;不得从事国家和本市产业政策禁止和限制类项目的经营活动。)

  截至2022年12月31日,中铁财务公司经审计的资产总额为12,356,281万元,负债总额为11,097,435万元,净资产为1,258,846万元,资产负债率89.81%;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202,889万元,净利润80,964万元。截至2023年9月30日,中铁财务公司资产总额为8,199,727万元,负债总额为6,915,815万元,净资产为1,283,913万元,资产负债率84.34%;2023年1-9月实现营业收入159,209万元,净利润63,102万元(2023年第三季度财务数据未经审计)。

  截至本公告日,中铁工和中国中铁合计持有中铁财务公司100%股权,根据《上海证券交易所股票上市规则》,中铁财务公司为本公司的关联法人。

  中铁财务公司财务状况和经营情况均处于良好状态,关联交易执行情况良好,具备相应履约能力,不存在履约风险。

  公司与关联方之间的关联交易按照公开、公正、公平原则签订关联交易协议或根据国家定额单价执行,不存在有失公允的条款。

  公司与关联方的交易主要是产品和服务销售,主要是因为公司钢结构、道岔、盾构机等产品和服务,客户群主要为基建类建筑企业,而公司关联方中国中铁股份有限公司作为世界500强,市场占有率较高。公司利用自身产品优势积极与关联方开展业务,有利于促进业务发展,提高经营业绩,保证公司持续健康发展。

  上述关联交易行为均为市场行为,价格公允,不存在有失公允损害公司及全体股东、特别是中小股东的利益的情形,双方不会构成利益侵害或利益输送。日常关联交易不会影响本公司的独立性,公司主营业务不会因此对关联方形成依赖。

  本公司监事会及全体监事保证本公告内容不存在任何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对其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和完整性承担法律责任。

  本公司第九届监事会第二次会议通知和议案等材料已于2024年3月18日以电子邮件方式送达至各位监事,会议于2024年3月28日在北京市丰台区汽车博物馆西路10号院5号楼622会议室以现场表决方式召开。会议应出席监事3名,实际出席监事3名。会议由监事会主席范经华主持,公司总会计师、总法律顾问宁辉东及有关人员列席了会议。会议召开符合有关法律、行政法规、部门规章、规范性文件及《公司章程》的规定。

  (一)审议通过《关于及其摘要的议案》。会议认为:公司2023年年度报告的编制和审议程序符合法律、法规及相关监管规定,该报告所包含的信息真实、准确、完整地反映了公司2023年度的财务状况和主要经营成果;未发现年度报告所载资料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者重大遗漏,未发现年度报告编制人员有违反保密规定的行为。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四)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五)审议通过《关于公司2023年日常关联交易执行情况及2024年日常关联交易预计额度的议案》。同意将该议案提交公司2023年年度股东大会审议。

  1本年度报告摘要来自年度报告全文,为全面了解本公司的经营成果、财务状况及未来发展规划,投资者应当到网站仔细阅读年度报告全文。

  2本公司董事会、监事会及董事、监事、高级管理人员保证年度报告内容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不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或重大遗漏,并承担个别和连带的法律责任。

  公司拟以2023年12月31日公司总股本2,221,551,588股为基数,每10股派送现金红利人民币1.013元(含税),共计分配利润人民币225,043,175.86元。上述利润分配方案已经公司第九届董事会第二次会议审议通过,尚需经公司股东大会审议批准后实施。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为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业务,涵盖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道岔、钢结构制造与安装等业务板块,是国内A股主板市场上唯一主营轨道交通及地下掘进高端装备的工业企业,产品主要服务于铁路、公路、城市轨道交通、市政、水利、地下空间开发、矿产、能源等传统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及风电、光电、水电特别是抽水蓄能等新能源建设领域。公司正在从事的新兴业务主要为新型轨道交通产业和新型科技环保产业,包括新制式轨道交通车辆及道岔、轨道梁等线路配套产品和环保装备制造、技术咨询等业务。按证监会行业分类标准,公司所属行业为制造业——专用设备制造业,由于产品的服务领域主要为基础设施建设领域,公司同时与建筑业具有密切联系。

  2023年1月,国务院常务会议要求持续抓实当前经济社会发展工作,推动经济运行在年初稳步回升;指出要深入落实稳经济一揽子政策和接续措施,推动财政、金融工具支持的重大项目建设、设备更新改造形成更多实物工作量。

  2023年3月,十四届全国一次会议审议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精准有力;着力扩大国内需求,2023年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8万亿元,加快实施“十四五”重大工程;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持续开展产业强链补链行动,围绕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集中优质资源合力推进关键核心技术攻关,充分激发创新活力。

  2023年4月,中央局召开会议,强调积极的财政政策要加力提效,稳健的货币政策要精准有力,形成扩大需求的合力;要发挥好政府投资和政策激励的引导作用,有效带动激发民间投资。

  2023年7月,中央局召开会议,强调加大宏观政策调控力度,着力扩大内需、提振信心;扎实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要精准有力实施宏观调控,加强逆周期调节和政策储备;要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要更好发挥政府投资带动作用,加快地方政府专项债券发行和使用;要推动数字经济与先进制造业、现代服务业深度融合。

  2023年10月,中央金融工作会议强调要完善金融宏观调控,加强货币供应总量和结构双重调节;加大政策实施和工作推进力度,保持流动性合理充裕、融资成本持续下降,活跃资本市场,更好支持扩大内需,促进稳外贸稳外资,加强对新科技、新赛道、新市场的金融支持,加快培育新动能新优势。

  2023年12月,中央经济工作会议召开,会议要求,2024年要多出有利于稳预期、稳增长、稳就业的政策,在转方式、调结构、提质量、增效益上积极进取,不断巩固稳中向好的基础。要强化宏观政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发挥好政府投资的带动放大效应,实施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新机制,支持社会资本参与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建设。

  2024年3月,十四届全国二次会议审议通过的《政府工作报告》,提出国内生产总值增长5%左右的预期目标;强化宏观政策逆周期和跨周期调节,继续实施积极的财政政策和稳健的货币政策;拟安排地方政府专项债券3.9万亿元、比上年增加1000亿元;从2024年开始拟连续几年发行超长期特别国债,专项用于国家重大战略实施和重点领域安全能力建设,2024先发行1万亿元;实施制造业重点产业链高质量发展行动,着力补齐短板、拉长长板、锻造新板,增强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竞争力;实施制造业技术改造升级工程,培育壮大先进制造业集群,创建国家新型工业化示范区,推动传统产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

  2023年9月,习总就推进新型工业化作出重要指示,新时代新征程,以中国式现代化全面推进强国建设、民族复兴伟业,实现新型工业化是关键任务;要完整、准确、全面贯彻新发展理念,统筹发展和安全,深刻把握新时代新征程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基本规律,积极主动适应和引领新一轮科技和产业变革,把高质量发展的要求贯穿新型工业化全过程,把建设制造强国同发展数字经济、产业信息化等有机结合,为中国式现代化构筑强大物质技术基础。

  2023年3月,国务院总理李强在湖南调研时强调,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坚定不移筑牢实体经济根基;坚持把发展经济的着力点放在实体经济上,大力发展先进制造业,推进高端制造,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加快关键核心技术和重大技术装备攻关,打造更多有话语权的产品和技术;要培育世界一流的先进制造业龙头企业和专精特新企业;要紧紧围绕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加强战略统筹谋划,推进高水平科技自立自强,推动传统制造业改造升级和战略性新兴产业培育发展,加快中国制造向中国创造转变、中国速度向中国质量转变、中国产品向中国品牌转变。

  2023年9月,国务院总理李强在全国新型工业化推进大会强调,要适应时代要求和形势变化,突出重点、抓住关键,着力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加快提升产业创新能力,持续推动产业结构优化升级,大力推动数字技术与实体经济深度融合,全面推动工业绿色发展。

  2023年1月,全国工业和信息化工作会议召开,提出要大力推进新型工业化,锻长板、补短板、强基础,巩固提升传统产业,培育壮大新兴产业,支持专精特新企业发展,提升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发展,实现工业和信息化质的有效提升和量的合理增长,加快建设制造强国和网络强国;加快推进重大技术装备攻关。

  2023年5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关于加快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的意见,指出要把发展先进制造业集群摆到更加突出位置。要统筹推进传统产业改造升级和新兴产业培育壮大,促进技术创新和转化应用,推动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转型,壮大优质企业群体,加快建设现代化产业体系。

  2023年8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三部门联合发布《制造业卓越质量工程实施意见》,提出采用策划、实施、检查、处置模式,推动制造业企业强化质量意识、建设能力、数字赋能和科学评估,不断追求卓越、实现持续成功,推动制造业迈向价值链中高端、加快新型工业化进程。

  2023年9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财政部等六个部门印发《机械行业稳增长工作方案(2023—2024年)》。提出2023—2024年,机械行业运行保持平稳向好态势,重点产业链供应链韧性和安全水平持续提升,产业发展质量效益不断增强。具体目标有:力争营业收入年均增速3%以上,到2024年达到8.1万亿;重点行业呈现规模稳中有升,新增长点不断涌现,企业竞争力进一步增强,供给能力显著提升;产业集群建设不断推进,培育一批具有竞争力的中小企业特色集群和10个左右千亿级具有国际竞争力的产业集群。

  2023年12月,国家发展改革委修订发布《产业结构调整指导目录(2024年本)》,提出推动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持续增强制造业核心竞争力,推动质量提升和品牌建设,不断引领产业向中高端跃升。以智能制造为主攻方向推动产业技术变革和优化升级,加快推广应用智能制造新技术,推动制造业产业模式转变。鼓励绿色技术创新和绿色环保产业发展,推进重点领域节能降碳和绿色转型,坚决遏制高耗能、高排放、低水平项目盲目发展。

  2023年12月,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发布《关于加快传统制造业转型升级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7年,传统制造业高端化、智能化、绿色化、融合化发展水平明显提升,有效支撑制造业比重保持基本稳定,在全球产业分工中的地位和竞争力进一步巩固增强。工业企业数字化研发设计工具普及率、关键工序数控化率分别超过90%、70%。

  2024年2月,中央财经委员会第四次会议强调,实行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将有力促进投资和消费,既利当前、更利长远。要打好政策组合拳,推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高质量耐用消费品更多进入居民生活,废旧资源得到循环利用,国民经济循环质量和水平大幅提高。

  2024年3月,国务院常务会议审议通过《推动大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行动方案》,研究加快现代化基础设施体系建设等工作。会议指出,推动新一规模设备更新和消费品以旧换新,是党中央着眼于我国高质量发展大局作出的重大决策。要按照党中央部署要求,坚持市场为主、政府引导,坚持鼓励先进、淘汰落后,坚持标准引领、有序提升,抓紧完善方案,精心组织实施,推动先进产能比重持续提升。要结合各类设备和消费品更新换代差异化需求,加大财税、金融等政策支持,更好发挥能耗、排放、技术等标准的牵引作用,有序推进重点行业设备、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领域设备、交通运输设备等更新改造。

  2024年3月,工业和信息化部联合国家发展改革委、财政部等七部门发布我国首个《关于加快推动制造业绿色化发展指导意见》,意见提出到2030年,绿色工厂产值占制造业总产值比重超过40%,绿色发展成为推进新型工业化的坚实基础。

  2023年2月,人民银行、交通运输部、银保监会联合印发《关于进一步做好交通物流领域金融支持与服务的通知》,强调金融部门要用好用足各项政策工具,加大金融支持力度;金融机构要加强对政策性开发性金融工具投资交通物流项目的配套融资支持,积极支持完善综合交通网络布局,重点支持出疆入藏、中西部地区、沿江沿边沿海战略骨干通道及西部陆海新通道等建设;开发性政策性金融机构和商业银行等要加大对国家“十四五”规划纲要102项重大工程交通物流项目、交通运输“十四五”相关规划项目等的融资支持力度。

  2023年3月,交通运输部、国家铁路局、中国民用航空局、国家邮政局、国铁集团联合印发《加快建设交通强国五年行动计划(2023—2027年)》,提出到2027年,党的二十大关于交通运输工作部署得到全面贯彻落实,加快建设交通强国取得阶段性成果,交通运输高质量发展取得新突破,“四个一流”建设成效显著,现代化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建设取得重大进展,“全国123出行交通圈”和“全球123快货物流圈”加速构建;并提出十大行动。

  2023年5月,中央、国务院印发《国家水网建设规划纲要》,提出到2025年,建设一批国家水网骨干工程,国家骨干网建设加快推进,省市县水网有序实施,着力补齐水资源配置等短板和薄弱环节,水资源优化配置等能力进一步提高;到2035年,基本形成国家水网总体格局,国家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逐步建成。

  2023年11月,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关于全面推进城市综合交通体系建设的指导意见》,提出到2025年,各地城市综合交通体系进一步健全,设施网络布局更加完善,运行效率、整体效益和集约化、智能化、绿色化水平明显提升;到2035年,各地基本建民满意、功能完备、运行高效、智能绿色、安全韧性的现代化城市综合交通体系。

  2023年12月,全国发展和改革工作会议指出,提高中央预算内投资使用效率,用好1万亿元增发国债支持灾后恢复重建和提升防灾减灾救灾能力,稳步推进重大项目建设,通过项目推介等促进民间投资,加强项目谋划和前期工作,持续发挥投资对优化供给结构的关键作用。会议强调,加力提效用好2023年增发1万亿国债、中央预算内投资、地方政府专项债券等政府投资,支持交通基础设施、能源、农林水利、关键核心技术攻关、新型基础设施等领域,进一步提高投资精准性有效性。

  2024年1月,国家发展改革委印发《铁路项目中央预算内投资专项管理办法》,在支持方向上,按照客货并重、新建改扩建并举的原则,支持畅通中西部和东北地区骨干通道、强化边疆国防保障的干线铁路项目;支持京津冀等城际铁路项目;支持铁路货运能力提升项目;支持中欧班列铁路基础设施提级改造和重点铁路口岸扩能改造项目。

  受益于上述宏观经济、制造业和建筑业的利好政策,公司作为基础设施建设高端装备制造龙头企业,研发制造的隧道掘进机、隧道机械化专用设备、工程施工机械、道岔、钢桥梁、环保设备等产品预计将会在铁路、公路、城轨、市政、环保等行业得到更多应用。

  中铁工业目前是国内A股主板市场上唯一主营轨道交通及地下掘进高端装备的工业企业,四项主营产品——“全断面隧道掘进机”“架桥机”“道岔”“桥梁用钢铁结构”均通过国家工业和信息化部制造业单项冠军认定;作为世界领先的基础设施建设服务型装备制造商,公司各项主营业务的市场占有率和综合实力均位居“国内第一”乃至“世界第一”。

  近年来,隧道掘进机在铁路、水利、抽水蓄能、矿山建设等新兴领域的应用日趋广泛,应用场景增多,同时市政等传统应用领域仍将保持较大发展空间。

  在城市轨道交通领域,根据中国城市轨道交通协会发布的信息快报相关数据,2023年共新增884.55公里城市轨道交通运营里程,其中地铁539.50公里。北京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北京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委员会2024年1月印发《北京市2024年重点工程计划的通知》,涉及轨道交通项目12项;深圳市发展改革委2022年9月发布《深圳市城市轨道交通第五期建设规划(2023-2028年)环境影响评价第二次公示》,本次规划包含13个建设项目,规模约226.8公里;此外,据常州地铁集团网站信息,常州地铁第二期建设规划包含地铁5号线号线先行段开工建设。预计未来城市轨道交通建设仍将为隧道掘进机贡献较为稳定且较高体量的市场需求。

  在水利领域,根据国家水利部网站信息,2023年国家全力推动水利基础设施建设,全年完成水利建设投资11996亿元,再创历史最高纪录,吉林水网骨干工程、环北部湾广西水资源配置等44项重大水利工程开工建设。2024年1月,国家水利部召开全国水利工作会议,国家水利部提出,2024年将以联网、补网、强链为重点,将加快完善国家水网主骨架和大动脉,推进南水北调后续工程高质量发展,加快推进西线、东线后续工程前期工作,高质量建设中线年将开工建设四川引大济岷等工程,推进甘肃白龙江引水、青海引黄济宁等跨流域跨区域重大引调水工程前期工作。近年来,盾构机/TBM在水利领域实现了快速的增长,预计未来水利领域将是隧道掘进机应用的重要增量来源。

  在抽水蓄能领域,国家能源局发布的《抽水蓄能中长期规划(2021—2035)》明确提出,到2025年,我国抽水蓄能投产总规模达到6200万千瓦以上,到2030年达到1.2亿千瓦左右。根据《中国能源报》报道,截至2023年末,我国已建抽水蓄能装机规模达5000万千瓦、核准与开工规模达到1.6亿千瓦左右,2023年核准电站数量35个,装机容量达4560万千瓦,抽水蓄能电站核准规模屡创新高。作为近年来快速崛起的盾构机/TBM的新兴应用领域,规模庞大的抽水蓄能电站建设将进一步带动隧道掘进机产业的发展。

  在铁路领域,根据国家铁路局网站信息,2023年全年铁路固定资产投资累计完成7645亿元,投产新线公里;汕汕(汕头—汕尾)高铁、莱荣(莱西—荣成)高铁、津兴城际(天津—大兴机场)等一批地方投资的铁路开通运营。根据国铁集团网站信息,2024年,国铁集团将加大出疆入藏、沿边铁路等国家战略通道项目实施力度,积极推进沿江沿海高铁、西部陆海新通道等重点项目建设,高质量建成投产上海至苏州至湖州高铁、杭州至义乌至温州高铁等工程,固定资产投资仍将保持较高强度。此外,国务院发布的《“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铁路营业里程达16.5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营业里程5万公里;截至2023年末,截至2023年底我国铁路营业里程达到15.9万公里,其中高铁达到4.5万公里。2024年作为各项指标的关键冲刺时期,铁路项目预计将有所增加。当前铁路隧道采用机械法施工逐渐增多,特别是公司大直径TBM在高原铁路隧道、大直径盾构机在城际铁路的成功应用,以及铁路项目建设的推进。预计未来铁路建设领域将是盾构机/TBM及钻爆法专用设备重要应用场景。

  在矿山能源领域,据国家统计局网站发布的《2023年12月份能源生产情况》,2023年,全国规模以上企业生产原煤46.6亿吨,同比增长2.9%,原煤产量创历史新高,全国原煤产量过亿吨省份达到7个。除煤矿外,公司隧道掘进机还应用于铅锌矿、锂矿、铁矿、磷矿、铜矿、金矿等领域,2024年1月,全国2024年全国自然资源工作会议提出,2024年将加大勘探开发和增储上产力度,提高战略性矿产资源保障能力;继续深入开展新一轮找矿突破战略行动,深化矿产资源管理改革,加强绿色勘查开发;改进创新矿业权竞争性出让方式,使交易价格保持在合理区间,引导资金更多用于勘查开发。预计未来隧道掘进机和隧道施工专用设备需求量将进一步提升。

  报告期内,除搬提运架铺等传统优势铁路建设施工领域外,公司积极拓展海工装备等领域施工机械及产品。

  在铁路领域,《“十四五”现代综合交通运输体系发展规划》提出,到2025年,铁路营业里程达16.5万公里,其中高速铁路营业里程5万公里,铁路建设仍有较大空间。预计“十四五”期间铁路建设相关工作的落实,“十四五”时期城际和市域(郊)铁路将迎来大发展,预计未来铁路建设市场的发展将为公司搬提运架铺等设备的应用提供了更广阔的应用空间。

  在海工装备领域,国家发展改革委、国家能源局等九部门联合发布的《“十四五”可再生能源发展规划》,十四五”期间我国将优化近海海上风电布局,开展深远海海上风电规划,加快推动海上风电集群化开发,重点建设山东半岛、长三角、闽南、粤东和北部湾五大海上风电基地,海工装备市场广阔。

  “十四五”规划指出,加快建设交通强国。推进城市群都市圈交通一体化,加快城际铁路、市域(郊)铁路建设,构建高速公路环线系统,有序推进城市轨道交通发展。随着政策的逐步实施,投资的逐步加大,地方城际铁路和专用线道岔市场将迎来更好的发展机遇。高速铁路正由设计建造阶段转入设计建造与运营维护并重的阶段,产品监测、维修、更换等“轨交后市场”也有望为道岔市场带来增量需求。

  在桥梁钢结构领域,近年来,桥梁钢结构行业迎来了基础设施补短板加速推进期和钢结构桥梁等绿色交通基础建设大力推广期,钢结构市场逐步向好,行业呈现加速发展、竞争日益激烈的态势。

  在建筑钢结构领域,根据中国钢结构协会发布的《钢结构行业“十四五”规划及2035年远景目标》,到2025年底,全国钢结构用量达到1.4亿吨左右,钢结构建筑占新建建筑面积比例达到15%以上。在国家政策支持和有利的市场环境助推下,绿色、环保的建筑钢结构产业将迎来重要发展机遇。

  随着我国城市轨道交通的发展,城市轨道交通趋于多样式并存,相互衔接,互相补充的发展局面,新型轨道交通已经成为二、三线城市的重要选择之一。此外,在旅游业迅速增长的背景下,旅游客流量也成为交通发展的重要组成部分,各类景区也加大了单轨、空轨等新型轨道交通的规划建设力度。

  政府投入、居民的宜居环境需求、社会关注度对大气污染防治、水质污染防治设备及固体废弃物处理设备的需求增大,环保产业发展潜力巨大。2023年,国家发展改革委、生态环境部、住房城乡建设部印发《环境基础设施建设水平提升行动(2023—2025年)》,提出到2025年,环境基础设施处理处置能力和水平显著提升,并提出一系列环保处理能力目标。

  报告期内,公司所从事的主要业务类别为专用工程机械装备及相关服务和交通运输装备及相关服务,涵盖隧道施工装备及相关服务、工程施工机械及相关服务、道岔、钢结构制造与安装四个业务板块;另有新型轨道交通和新型科技环保两个新兴产业。

  公司是专业从事隧道掘进机研发制造和综合服务的科技创新型企业,多年来始终坚持创新驱动发展战略,加快推动我国隧道掘进机产品的自主化和智能化步伐,横向形成了“大”“小”“异”不同断面、“横向掘进”“竖井、斜井掘进”不同方向以及土压、泥水、硬岩、多模式等不同地质适应性的全系列盾构机/TBM产品,纵向拓展了设计研发、设备制造、再制造、技术服务、机况评估检测、操作技能培训于一体的产业链条。2017—2023年,公司隧道掘进机市场国内占有率保持在30%以上,产销量连续七年世界第一,订单总数突破1600台,盾构安全掘进里程近4000公里,并持续保持了在各细分应用领域的领先地位,其中在水利领域市场占有率超过60%,在抽水蓄能领域市场占有率超过80%。报告期内,公司在“第二曲线”市场取得重大突破,特别是在水利领域产品应用比例得到大幅提升,在湖北某水利项目上实现了“10中6”、广东某水利项目实现“24中12”的成绩,公开招标中标率近70%。在海外市场方面,在欧洲高端市场、东南亚传统优势市场、中东新兴市场等区域持续快速发展,目前海外市场占有率稳居第二且逐年提升,公司技术和品牌实力获得客户高度认可。

  公司始终保持着在铁路与轨道交通工程等大型专用施工设备研制方面的龙头地位,先后研制出世界最大吨位运架装备、世界首台桩梁一体架桥机、国内首台建筑构件装配机器人,代表着国内高速铁路施工装备研制技术的最高水平,核心技术达到国际先进水平。报告期内,公司主动融入国家“双碳”战略,积极促进油能向电能的动力转换,为客户提供全场景成套化新能源装备解决方案,推动重大装备的数字化和新能源化。研制出国内首台电驱动千吨级箱梁轮胎式搬运机、12立方绿色电铲、北斗导航+电驱千吨级运梁车、新型纯电动智能装载机等,能源动力功效提高,能耗成本大幅度降低;与新疆多个矿山就煤矿运输形成新能源装备及配套整体解决方案,逐步形成了“光伏-储能-消纳”绿色能源解决方案,并成功开拓能源矿山市场。

  公司是我国最早、全球最大的道岔制造企业,业务范围包括道岔产品的研发、设计、制造安装、系统集成、售后服务,是目前国内生产规模最大的线路轨道系统和工务器材供应商。在道岔业务领域涵盖了高中低速、各种轨型和类型的铁路、城市轨道交通等道岔产品。在国内市场方面,公司高速道岔市场占有率超过60%,普速、重载、城轨轨道交通占有率均超55%。报告期内,公司持续加大区域营销和高端营销力度,加强与国铁集团所属各地方铁路局、地铁公司等的合作,积极巩固传统优势领域市场份额,同时,加大地方港口、电厂、煤矿及其他大型企业地方专用线的追踪力度,开展铁路专用线等增量市场的拓展。在海外市场方面,加大属地化建设力度,利用泰国维保中心,辐射东南亚市场,并积极开拓北美、北非、东北亚、东欧、中东等区域市场。

  公司是我国钢桥梁制造安装的龙头企业,大型钢结构桥梁的市场占有率超过60%。公司钢结构制造与安装业务主要以制造、安装各类大型桥梁钢结构为主,并涵盖部分工业厂房、车站、展馆等建筑钢结构业务。报告期内,公司积极开展经营“调结构”工作,凭借技术、质量、服务、履约等优势,持续巩固国内大型钢结构市场,不断提升“一包”等优质项目订单比例。

  公司在新型轨道交通领域成功研制出悬挂式单轨、跨座式单轨、新型低地板有轨电车等新型轨道交通车辆,以及新型轨道交通钢梁、钢立柱、道岔等一系列产品,在武汉、合肥建成了两条车辆试验线。本报告期,成功中标清徐两湖联通空轨试验线项目,推进空轨轻量化、绿色化、智能化发展。

  公司新型科技环保产业以环保装备制造和技术咨询业务为主,主要涉及水处理、固废处置和生态修复等领域,可为客户提供设计、技术咨询、建设、运营服务为一体的系统性综合解决方案。在水处理板块,公司主要聚焦城镇污水处理厂提标改造、分散式生活污水、施工废水及特种废水等领域;在固废处置方面,公司主要聚焦市政污泥等细分领域,拥有小型生活垃圾热解气化装置、污泥深度脱水装置、盾构渣土处理处置装备等核心产品,结合先进技术优势及总承包管理经验,污泥领域中标广东省广州市排泥水处理系统余泥资源化项目;在生态修复领域,公司致力于打造“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针对水体生态修复、矿山生态修复、荒漠化治理、土壤修复,开发了一系列核心技术,水生态修复领域中标黄河流域山西省永济市伍姓湖岸坡及生态湿地修复、矿山修复领域已实施密山矿山修复等项目。

  4.1报告期末及年报披露前一个月末的普通股股东总数、表决权恢复的优先股股东总数和持有特别表决权股份的股东总数及前10名股东情况

  1公司应当根据重要性原则,披露报告期内公司经营情况的重大变化,以及报告期内发生的对公司经营情况有重大影响和预计未来会有重大影响的事项。

  2公司年度报告披露后存在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应当披露导致退市风险警示或终止上市情形的原因。云顶集团